“这部电影我就想表达在中国这个时代,在中国最贫困地区,中国政府所下的决心和力度,同时也反映了我们政府改变贫穷的方法,和人民渴望改变命运的状态。其实这部影片是一个鲜活的、真实的、现实类的档案。所以这部影片最后说:谨以此片献给为中国减贫所作出贡献的人们。”在展映后接受采访时,影片导演柴红芳如此阐述拍摄初衷。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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